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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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企业名称:
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尼龙(江苏))、嘉华再生尼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再生(江苏))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为全资孙公司嘉华尼龙(江苏)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300万元,为全资孙公司嘉华再生(江苏)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7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对嘉华尼龙(江苏)和嘉华再生(江苏)的担保余额为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孙公司嘉华尼龙(江苏)和嘉华再生(江苏)因代理进口以及代理采购设备需要,委托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代理设备进口以及代理采购设备事宜,并分别与其签署了《代理进口合同》以及《委托采购设备合同》,公司为上述合同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为嘉华尼龙(江苏)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300万元,为嘉华再生(江苏)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700万元。公司本次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口罩无纺布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5日、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其中,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9.7亿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3亿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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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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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被担保人嘉华尼龙(江苏)和嘉华再生(江苏)均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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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担保人嘉华尼龙(江苏)
1、担保人: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针对被担保人委托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在编号为 TMTJH202113号的《代理进口合同》下代理进口设备事宜、以及在编号为1037322021-2022号的《委托采购设备合同》、编号为1032782021-2022A号的《委托采购设备合同》下代理采购设备事宜(前述合同以下统称主合同),在主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应由被担保人承担的所有债务和责任。
4、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被担保人嘉华再生(江苏)
1、担保人: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针对被担保人委托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在编号为TMTJH202114,TMTJH202115号的《代理进口合同》下代理进口设备事宜,以及在编号为1032782021-2022B号的《委托采购设备合同》下代理采购设备事宜(前述合同以下统称主合同),在主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应由被担保人承担的所有债务和责任。
4、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口罩无纺布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孙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81,700万元,占上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5.96%,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未发生担保,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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